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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忠谈直销立法
发表时间:2006-8-29 13:13:39
 

刘忠,男,现为专职律师。
教育背景
◆ 2000年,就读于北京大学MBA和澳门科技大学MBA
◆ 1996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硕士学位
工作经历
◆ 北京市华一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
◆ 国务院扶贫办,中国贫困地区文化促进会 法规处
业务专长
◆ 外商投资方面:
  曾代理美国成功集团中国投资项目的整体运作,兴田国际机构来华投资的整体项目运作,美国巴菲特通用航空公司来华投资可行性分析的先期运作,韩国美得富株式会社来华注册合作医院的整体项目运作,日本国星辰株式会社投资案及西班牙某公司防盗门投资项目的法律事务。
◆ 金融方面:
  曾为四大商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及招商银行、交通银行等代理过案件,参与过相关金融政策的论证并编写过相关书籍。
◆ 知识产权:
  曾代理过兴田企业(中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侵权案,庞中华硬笔书法作品著作权侵权案,著名国画大师叶浅予著作权侵案。
  现任美国成功集团中国首席律师、兴田国际机构(中国)首席律师、正道国际集团法律顾问,新华集团法律顾问,中国五矿江苏公司、南京公司法律顾问,中国直销传播网法律顾问及多家知名直销企业法律顾问。
专业资格
◆ 1997年取得企业股份制改造(企业改制)从业资格
◆ 1995年取得律师资格
◆ 1994年取得经济师资格
社会活动
◆ 1999年至今北京体育大学名誉教授,青岛大学名誉教授
◆ 2004年当选北京市律师协会体育法专业委员会秘书

刘忠 原创文集

中国著名直销大律师刘忠先生重拳出击

第一本最新权威解读中国直销法规书籍正式出版

《中国直销立法解读》

作者:刘忠(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题词:薄一波

序言: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 张穹

中国律协副会长 彭雪峰
书评:世界华人直销界学术泰斗 陈得发

出版:法律出版社

开本:大32开

定价:30元

    直销法制时代,中国直销企业怎样把握法律精神,直销企业怎样申报和依法经营?直销员怎样依法开展直销业务?消费者怎样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中国直销界将呈何种发展趋势?


——答案尽在《中国直销立法解读》


中国直销界大律师、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忠先生凭借其在直销界十多年的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以一手的资讯、权威的信息、专业的分析,全面解读中国直销最新法规,为直销企业、直销员、消费者提供了权威、专业的详细的指引。


  《中国直销立法解读》引起了有关部门和中国法律界的高度关注,老一辈革命家、前党和国家领导人薄一波先生为本书欣然挥毫题词,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中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彭雪峰先生为本书作序。超强阵容的强力推荐,折射出了本书的现实价值——

     权威解读直销法规 专业指导企业经营

     理性倡导直销从业 依法保护消费权益

国直销市场应谨慎的逐渐放开  

  1110日由经济观察报经济观察研究院主办,搜狐财经、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联合协办的月度话题”-- “新直销时代的新创富运动。下面是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忠先生的精彩发言:

刘忠:各位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嘉宾、同学们,晚上好!我是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刘忠律师,今天同学们上了一天的课可能会很累,发言前先和大家互动一个问答题:一个外星人掉到了广州,广州人是怎么想的?
  
同学:能不能吃。
  
刘忠:对!广州人第一意识肯定是吃。

  刘忠:那掉到上海呢?
  同学:卖了。

  刘忠:还不恰如其分。
  同学:他们搞展览。

  刘忠:对,搞展览赚钱。那么这个外星人掉到了北京呢?
  同学:抓起来?

  刘忠:为什么把人抓起来呢?北京人政治意识是非常强的,连出租车司机讲的都是参考消息,说明北京是一个政治文化中心,每个人都有强烈的责任感。

我想把这个故事作为一个开场白来讲,是想说明,这的确是和中国的直销立法是一样的。中国的直销立法一波三折,历经坎坎坷坷十几年。很多直销企业自1991年到了中国广东。

  那为什么这些公司要跑到广州注册和发展?以雅芳为例(大家都知道雅芳公司是单层的直销,今年初商务部批准唯一一个直销试点的企业就是它),在上个世纪90年代,国家工商局的一个大哥,带我和几个外宾见面,晚宴上在探讨境外企业投资如何办手续的问题。听到雅芳来中国投资的背景,国家工商局的相关人员告诉他,你这个模式还是到天高皇帝远的经济发达地区广东去发展。鉴于这个建议,境外企业纷纷到了广东,中国直销的发源地在广东。

  安利、雅芳等一些起源于美国的,甚至是世界五百强的企业,他们的发展是不是有问题?他们企业是不是有问题?答案是有,但是不至于破坏我们国家稳定问题、安全问题,所以国家还是支持的这个行业发展,工商局在1996年进行调研为这个行业进行立法。1996年传销管理草案基本完成,经过多次讨论,最终在1997年正式颁布了传销法,也是当时第一个关于这个行业的部门法规、部门规章。

  1997年颁布了这个部门规章,也给41家企业下发营业执照,允许多层次的许可证。但很遗憾,短短的一年国务院又全部禁止了传销,因为在那期间大案、要案层出不穷,直接危害了国家的稳定和安全,特别是触及到我们所谓的敏感神经。据国家工商局进行统计,当时从业人员接近500万,大多数都来源于老少边穷的农民,还有少数民族。当他们充斥到这个市场环境当中,市场流通环境一定是会有问题,特别是这些直销企业的一些讲师还在课堂上讲“努力吧、成功吧,今天睡地板明天就当老板……”这些很不负责人的讲师误导了消费者、从业者。去年的重庆大学生传销案,就引起了国家的高度关注,国务院温家宝同志亲笔批示,不要把这个传销的毒瘤传到我们的校园中。

  讲到这儿我很赞成梅博士的意见,他讲到了他不小心的就成了直销专家,的确是这样,我真的没有发现我们国内所谓的直销专家,我也不是。如果好多人也把我称为专家的话,我只能说是伪专家,因为我们的直销理论和直销法规是刚刚起步的,我们这个行业,还发育不全,可以说根本就没有什么直销理论。国内很多非官方举行的学术论坛或直销论坛我都没有参加,为什么?就是因为直销本身名不正言不顺,我不会参与。但去年台湾大学在清华大学举办了第九届的直销论坛,我参加了,因为那是正直的学术论坛。今天我是第二次参加学校举办的这样的学术交流,我是希望能告诉大家什么是真正的直销,当然我还是希望你们能告诉我你们真正想了解直销的一些问题,我尽我所能,把直销真正的精华告诉你们。

  有人讲直销立法是中国法治时代到来了、直销的春天来了,等等,我都不太同意这个意见。讲到这儿我先把直销的一些观点、直销在中国的变革、这次立法的情况做一个汇报。

  直销一词严格来讲概念很简单,就是通过直销人员和消费者面对面的交流把产品展示给消费者,将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这是在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当中很普通的营销方式,很有效的方式,它不仅是因为减少了成本,更重要的是导入了一个倍增的原理,能激发参与人群的激情和创业的热情。当然这里有很多的模式,有单层的模式,有多层的模式,还有矩阵制、双轨制、级差制,我今天就不讲了。

  所谓的普通模式,在我们全球流通领域当中也仅占了1%的比例,所以我希望同学们在听直销课的时候不要听那些讲师瞎忽悠,我不赞成人为的去放大这个过程,我还是要强调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直销是起源于美国,发展在日本,有人说最终发展在中国,这个我倒也不反对,有人说直销在中国是天堂,我也不反对,但是怎么去发展?只有在中国直销的初级阶段进行一次严管,谨慎的逐渐开放才能形成必然,如果盲目的开放,这个后果可能是会很严重的。

  今年初我们律师事务所又接到中国十大传销案最典型的传销案,传农药、传农副产品、传化肥,被骗56万人,大部分是农民。有人说我在为老鼠会在辩护,我说这是一种社会意义必须去辩护,通过这个辩护的过程我们知道企业寻求是什么,还需要我们什么样的帮助。直销很容易被一些不法的企业所利用,所以这次直销立法当中采取的是一种渐进式。2001年我们承诺了为直销立法之后,一直没有正式的纳入立法计划,但实际上在2002年年底就已经由几个部门组成了直销立法起草委员会,这期间也征求了很多方面的意见。到了2003年,由于我们的资源匮乏,理论基础的不足等原因,商务部有个别官员披露,开放也只能是开放外资,于是又引发了一场纷争,很多媒体认为这些官员讲话是不负责的,我们入世是为了有公平的竞争环境,如果总是给外资提供超国民待遇,我们内资怎么办,我们民族企业怎么振兴、怎么发展。所以在去年直销立法工作会议当中,商务部正式的对外宣布,这次开放的原则是内外一致。在这期间我还接受了一些记者的采访,甚至还引发了商务部官员的不满,由于这个不满我也提高了政治思想觉悟,我一般是不接受采访,但还是铺天盖地的有文章出来。就像有人讲的,传销在中国不是一个经济问题,而是一个社会问题,更是一个政治问题。两个条例、三个办法共同构成了我们市场领域当中的直销管理体系,大家都知道这个法律体系,吸收了我们大陆法系的一些传统。中国入世,想加入WTO,一定要对外开放,吸收国外的先进经验,敞开大门,让一些优势企业进来。

  到了2004年底,由商务部负责起草的直销管理条例正式的完成了,到了2005年提交了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法制办进行了审议,在这期间也广泛的征求了专家的意见,我们大成律师事务所也是积极的建言,我们也呼吁一些直销企业不要冲动,要看好中国直销的未来或者明天的前景。这两个条例最终在87日通过了国务院的会议,在92日正式颁布,其中已经有的条例在11月已经正式实施了,管理条例在121日也要正式实施。

刚才梅博士也分析了里面的一些条款,有一些问题,也有一些想法,在这里我也简单的说一下。实际上这两个条例有两个大问题,第一个问题,门槛,所谓8000万的注册资本,2000万的保证金,还要筹资几千万建立消费者满意的、服务起来方便的网点,这样粗略算一下大概需要1亿2000万的投入,一般的企业是很难达到这个标准进行发展的。也就是说政府的底线是为这个行业的发展、为了正本清源,为了宁缺毋滥,提高门槛,净化市场环境,为正规的直销企业开路。

  第二个问题,关于保证金的问题。由于直销业存在的问题多、情况复杂,如果这些企业倒闭了,有了保证金,我们这些从业者、消费者就有着落了,所以这个条件对我们消费者来讲是好的消息,我们真的应该感谢我们的党和国家。更重要的是,当他们出现了纠纷、出现了不负责的问题,国家会进行惩罚,我认为这个条件是非常必要的,在我们还不成熟的直销心态当中使用了这么一个条款,我认为非常必要。

  还有一个信息公开披露的规定。大家都知道,这个条件基本上是上市公司的条件,上市公司的问题很多,不少企业,他们的负债都达到了100多亿,少的67个亿。真的欺骗我们金融机构、欺骗我们国家,但是他们有办法,会公关、会游说。由此可以想象,我们市场流通环节当中出现的问题很多,政府担心的问题也是很多。所以信息报备和披露是非常重要的,也正式纳入了商务部的立法规划,121日正式实施。

  还有两个信息,就是从业者的条件,在座的同学们是没有办法同时这个行业的,这八个条款当中是谢绝你们参与,政府是考虑到爱护你们,也不想重蹈1998年的覆辙,让你们上当受骗。更重要的是,之前对这个业态的管理并没有对直销人员培训做出相关的规定,这次要求是非常严格的,之前的草案我是看过的,我也是参加过意见,是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甚至说要参加全国的考试。有人说,这不是律师,也不是医师,本不需要参加全国考试。现在律师考试大家知道是最难的,通过率最低,把我们的直销人员要求到像律师这个素质,可能吗?真的不可能。但是通过这个信息我们可以感觉到,国家是真的不希望让我们大多数免疫力太低,太容易上当的民众参与其中,被那些别有用心者欺骗。现在我们政府的心态和立场现在可以感觉到是理性的、严肃的。

打击传销 正规公司不是目标    
  直销确实是一个奇特的行业,它一边被“经济邪教”和“朝阳行业”两大对立概念反复挤压,一边则以难以理解的迅速飞速膨胀。
   这对企业而言,是相当具有吸引力的,而面对如此巨大的市场,又是很难不受诱惑的。
   对他们来说,直销是一个香馍馍,它代表的是一条突破旧有瓶颈的希望大道,或者是能够迅速积累初期资金的魔法天使。
   有数据显示,2005年在中国境内以直销模式经营的大小企业,已达2000余家。
   然而,令众企业颇为担心的是,9月2日,《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的出台,对直销模式中诸多市场优势采取了限制乃至禁止的规定。
   中国直销在发生着质的变化,在限制直销企业准入与全力打击传销的情势下,众企业的生存正在遭遇空前的挑战。
 

关于拿牌的问题

   你方唱罢我登台,立法之争刚刚谢幕,一场直销牌照的申请大战立即拉开序幕。
   安利、天狮、完美、如新等直销巨头一方面发表声名,表示对法规的支持,向政府示好;一方面密切关注法规细则的出台,开始采取积极措施调整策略,以争取第一批拿到直销牌照。
   安利(中国)董事长郑李锦芬表示:“按直销新法规做事,我们没有别的选择。我们将进行一个伤筋动骨的改动,顺应政府的要求。”
   如新大中华区副总裁李潮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亦表示,“如新能否获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直销牌照成为能否在中国从事直销活动的关键。目前正在从研究法规内容、业务发展规划和培训员工团队三个方面根据新法规进行整改。”
   众企业已开始为第一批拿牌各显神通,场面火暴,热情高涨……
   但不少企业亦开始担心,如果第一批直销牌照拿不到,将面临怎样的局面?
   之前不断有消息传出,第一批拿牌的企业名单从4、5家,扩展到25家、35家……
   当问及是否真有那么多企业可以拿到第一批直销牌照时,有业内人士直言:“我看够呛!首批牌照的对象是那些在国内市场拥有相当实力,销售额较大,人员较多的企业。虽然目前来说该类企业也在数十家,但鉴于‘先严后宽’的基本政策,政府不太可能一次性开放太多企业。”他认为,首批拿牌对政府来说还是一个试点,既然是试点,自然在数量上就会有所控制。
   那么,第一批拿不到牌照的企业又将何去何从?
分析人士认为,直销立法后,中国境内的直销企业将分成三拨:
1.拿到牌照,合法经营的直销企业;
2.准备拿牌照,努力向合法经营靠拢的直销企业;
3.灰色经营企业。
   其中第一、三类企业都具有明确的主旨——合法经营与灰色经营,第二类企业则处在尴尬的中间地带。

打传, 正规企业不是目标

   作为第二类企业,即第一批没有拿到牌照的企业,将以何种态势生存,这是企业与政府要共同考虑的问题。
   “我们不会以灰色经营直销的方式发展,那样的风险太大,对企业长远的发展不利。我们不会有‘企业那么多,不会被国家发现’或者‘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因为一旦被如此确定,那就可能是一场灭顶之灾。我们只有在水面上按国家的政策调整。”这是大部分第一批没有希望拿到直销牌照,但迫切希望能在第二批或者第三批拿到牌照的企业的心声。
   那么,此类企业首先要考虑的,是否被工商部门列入打击的对象!这是企业生死攸关的问题。
   专家认为,从法规中部分条款及原则分析,工商部门打击传销,正规企业将不是目标。
 
从“高门槛”设置看政府打传态度
   分析人士认为,高门槛的设置,对工商部门打击传销起到了一定的“定位”作用。
   对直销法规稍有关注的人都很清楚,中国直销市场的准入门槛相当的高:注册资本8000万人民币;在指定银行存入保证金2000万人民币;投资者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提出申请前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还应当有3年以上在镜外从事直销活动的经验……
   业内人士认为,这将对工商部门打击传销起到一定的“定位”作用。
   以高门槛进行准入限制,一方面,可以在进入阶段剔除一些管理水平及实力还达不到规范直销市场的企业,防范于未然;另一方面,亦是工商部门打击的标准,没有达到标准的企业,将成为其打击的对象。
   某业内研究人士据此分析:能达到标准的企业,将不会成为工商部门打击的对象。
   该人士认为,“在中国直销发展的历史过程中,一直存在着一批不法分子,明目张胆地违背法规及市场规律,不惜以损害消费者、直销员以及市场次序为代价,牟取暴利。他们将成为市场最大的隐患。政府设置高门槛的准入机制,将从合法化的层面把这些企业有效地剔除在直销市场之外,亦为工商部门的打击行动提供法规依据。而能够达到高准入标准的企业,因其符合《直销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以规范市场为目的的工商部门在考虑到市场的健康发展问题,应不会被列入打击范围。”
   他分析:“一方面,如果政府只批准几家企业在第一批拿到直销牌照,中国就永远只有这些企业存在?无论是从公平竞争的原则来看,还是其他企业的发展来看,都是不恰当,且违背经济规律的;另一方面,能够达到政府标准的企业,不但是具备了合法经营的前提条件,而且肯定是按政府的要求在进行运作,因为他们希望能借此得到政府的信任,以期尽快获得直销牌照,因此,工商部门自然也没必要以其为打击对象。”
 
逐步放开原则
   从此一立法宗旨来看,政府采取的还是一个“逐步放开”的政策。首先通过法规的严格限制,剔除大多数在商业信誉、市场管理能力等综合素质不够的企业,在相关执法部门对直销这一模式还不够了解,监管难度较大的情况下,由高素质、强实力的直销企业协助政府进行行业管理。
   鉴于直销行业管理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以及中国市场的自身的特性,直销开放后,市场是否能按照法规要求进行发展,除了政府的监管力度外,更重要的是企业在强化自身的合法经营行为的同时,维持好健康的市场氛围。
   而第一批拿牌的企业毕竟数量有限,由他们全权负责,显然是力所不及。因此,更需要众多符合政府要求的、具有拿牌希望,且运作规范的正规企业从旁协助。
   分析人士认为,政府在市场放开初期采取“严”的政策,是出于对“如果口子开得过大,市场会‘乱’”的担心。一旦市场相对稳健,政府管理水平有所提升之后,必然还是会逐步放开市场准入,在一定时期内予以发放更多直销牌照。
   而工商部门亦将会以协助正规企业更为规范的经营为宗旨,而不是全盘打击的态度。
   毕竟市场经济规律在很多情况下是不以政府意志为转移的,市场堵不如疏。
 
如何区分企业正规与否?
   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直销法规研究专家刘忠律师分析认为:“企业注册资本达到8000万人民币以上,拥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连续5年没有重大违法经营记录,外国投资者有3年以上境外直销经验,有能力缴纳足够的保证金,具备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做好了拿牌照的准备,市场计划平稳,销售额足够大。这些将成为衡量一家企业是否正规的标准。”

    

来源:
作者:y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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